箠(chuí):短木棍。
袒裼(tǎnxī):脱衣露体。案:通“按”。
乌获:战国时秦国大力士。
据兵:拿着兵器。兵,兵器。
善于用兵的人,应该使士兵无所顾忌,又要使他们有所仰仗。士兵无所顾忌,就明白战死不值得可惜;有所仰仗,就知道不至于一定失败。一个人手中即使只有尺把长的木棍,遇见了猛虎,也可以大喝一声,拿起木棍去攻击它;可如果空着两手,即使遇到蜥蜴,也会吓得变了脸色而却步不前;这是人之常情。知道这个道理的,就可以为将带兵了。如果袒胸露臂,紧握着剑柄,那么乌获那样的大力士,也不敢靠近他;如果披盔戴甲,却抱着武器睡觉,那么小孩也可以拉弓射箭,把他杀死。所以善于用兵的人,能利用军势森严来巩固保存自己的力量,而那些能用军势来保存自己力量的人,他的力量就绰绰有余了。
张益州画像记
张益州即张方平,曾受朝廷之命前往益州,安定当地因谣言导致的民心骚乱。张方平治理有方,除平息谣言外还整顿了社会秩序,获得当地民众信任感激,故为之画像留念。此文除叙述本事始末外,着重强调了张方平在缓和朝廷与蜀中民众紧张关系方面的作为。文章平实质朴,文末用《诗经》四言体概述始末,古朴而富含感情,体现了作者高超的语言驾驭能力。
至和元年秋70,蜀人传言有寇至边。边军夜呼,野无居人。妖言流闻,京师震惊71。方命择帅,天子曰:“毋养乱,毋助变,众言朋兴,朕志自定。外乱不作,变且中起71。既不可以文令,又不可以武竞,惟朕一二大吏。孰为能处兹文、武之间,其命往抚朕师。”乃推曰:“张公方平其人71。”天子曰:“然。”公以亲辞71,不可,遂行。冬十一月,至蜀。至之日,归屯军,撤守备,使谓郡县:“寇来在吾,无尔劳苦。”明年正月朔旦71,蜀人相庆如他日,遂以无事。又明年正月,相告留公像于净众寺。公不能禁。
至和元年:即1054年。至和,宋仁宗赵祯的年号。
京师:指北宋京城汴梁,即今河南开封。
且:将。
张公方平:张方平,字道安,官至太子太保。
亲:父母。
朔:阴历初一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