潭州龙喜,汉乾祐三年,马希范置。
天长、六合,故属扬州。南唐以天长为军,六合为雄州,周复故。
汉阳,故属鄂州,周置汉阳军。
汊川,故属沔州,周割隶安州。
襄州乐乡,周废入宜城。
邓州临湍,汉改曰临濑;菊潭、向城,周废。
复州竟陵,晋改曰景陵。
监利,故属复州,梁割隶江陵。
唐州慈丘,周废。
商州乾元,汉改曰乾祐,割隶京兆。
洛南,故属华州,周割隶商州。
随州唐城,梁改曰汉东,后唐复旧,晋又改汉东,汉复旧。
雄胜军,本凤州固镇,周置军。
秦州天水、陇城,唐末废,后唐复置。
成州栗亭,后唐置。
自唐有方镇,而史官不录于地理之书,以谓方镇兵戎之事,非职方所掌故也。然而后世因习,以军目地,而没其州名。若今永兴本节度军名,而今命守臣遂曰知永兴军府事,而不言雍州京兆是也。又今置军者,徒以虚名升建为州府之重,此不可以不书也。州、县,凡唐故而废于五代,若五代所置而见于今者,及县之割隶今因之者,皆宜列以备职方之考。其馀尝置而复废,尝改割而复旧者,皆不足书。山川物俗,职方之掌也,五代短世,无所迁变,故亦不复录,而录其方镇军名,以与前史互见之云。